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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交律师
  • 所属律所:

    江苏引航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3208200010552262

  • 联系电话:

    13365170178

  • 联系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金融中心B2-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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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证后购房合同还要保留吗 房屋租赁合同须写明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8日 来源:淮安合同律师
[导读]:   王建交律师,淮安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江苏引航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

  王建交,淮安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江苏引航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办理房产证后购房合同还要保留吗

购房合同一定要保留。上面还有很多和开发商的约定,如维修,质量保证等,如果发生争执的话,购房合同甚至比房产证还有用,千万要保管好。

应提交的证件、材料

申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的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重点审查的内容

公证机关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如北京等大城市规定,购买当地的私有房屋,买方必须具有当地户口,外地人、华侨或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购买的,须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

2·卖方是否享有出卖房屋的所有权,产权有无纠纷;共有房屋是否征得共有人同意,共有人是否放弃了优选购买权;

3·买卖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房屋所在位置、"面积、结构等基本情况,买卖价格是否公平、合理、合法;

5·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或其他担保物权,抵押权人或担保人是否同意出售并放弃了优先权;

6·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文字是否准确;

7·有关批准手续是否齐备,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8·买方是否具有购买能力;分期付款的,要审查买方资金是否落实,有无保障,如有疑问则应要求买方提供必要的担保;

9·房屋是否正在出租,承租人是否主张优先权等。

出证

经审查,公证处认为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真实、合法的,应当及时出具公证书。

即使已经办理了房产证,妥善保管房产证和购房合同发票对您也是非常有好处的。对于以后可能存在的房产纠纷问题,购房合同可能是处理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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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须写明哪些内容?

房屋租赁在我们生活中是常见的事,房屋租赁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明确的合法的制定房屋租赁合同,有助于减少租赁期间或租赁关系结束后的不必要麻烦。那么房屋租赁合同须写明哪些内容为您做出如下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主要有哪些

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制定合理合法、明确清晰的租赁合同会保护租赁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如果您正受房屋租赁合同须写明哪些内容的困扰,建议您找相关律师咨询或找相关律师代写,一份合乎法律效力的房屋租赁合同有利于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减少租赁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可以为您提供相关服务,欢迎您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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